上海管材展
電子期刊
距離展會(hui) 開展倒計時

商務部:歐委會對華無縫鋼管反傾銷征稅決定不合法

 4月7日,歐洲法院就湖北新冶鋼公司無縫鋼管反傾(qing) 銷案上訴案作出終審判決(jue) ,駁回歐盟理事會(hui) 等方麵的上訴請求,維持初審法院(歐洲普通法院)的判決(jue) 結果。初審法院於(yu) 2014年1月判決(jue) ,歐委會(hui) 在對華無縫鋼管反傾(qing) 銷調查中裁定存在損害威脅的結論證據不充分,歐盟理事會(hui) 基於(yu) 該調查結果作出的反傾(qing) 銷征稅決(jue) 定不合法。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負責人就此發表談話。

該負責人指出,世貿組織反傾(qing) 銷規則對損害威脅規定了嚴(yan) 格的法律適用條件、證據要求。世貿組織規則要求,以損害威脅為(wei) 由實施反傾(qing) 銷措施的考慮和決(jue) 定應當特別慎重,不能僅(jin) 依據指控、推測和極小的可能性。歐洲法院的判決(jue) 結果表明,歐委會(hui) 在調查中存在濫用自由裁量權和錯誤適用法律的做法,導致調查結果和法律原則發生了偏差,嚴(yan) 重損害了中國企業(ye) 的合法權益。

該負責人強調,歐盟有關(guan) 機構應當正確履行法院判決(jue) ,徹底改正其錯誤做法。今年2月份,歐委會(hui) 再次以損害威脅為(wei) 由對中國熱軋板卷產(chan) 品發起反傾(qing) 銷調查。歐盟作為(wei) 重要的世貿組織成員,應當嚴(yan) 格遵守世貿規則,以此次法院判決(jue) 作為(wei) 前車之鑒,避免再度發生此類違反國際規則和歐盟法律的行為(wei) 。

該負責人表示,針對國外對我企業(ye) 貿易救濟調查中不公正、不合理的做法,中國政府鼓勵中國涉案企業(ye) 積極利用有關(guan) 國家和地區司法製度,切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